军队国防生招生概览
国防生是根据部队建设的需要,由军队依托地方普通高校从参加全国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含符合条件的保送生)中招收和从在校大学生中选拨培养的青年学生。国防生在与军队有关单位签订协议后,在校期间将享受国防奖学金,并参加必要的军政训练。国防奖学金是为了鼓励和资助志愿从事国防事业的国防生而设立的国家义务性奖学金,国防奖学金的标准暂定为每人每学年5000元。国防生在完成规定的学业,参加统一组织的军政训练,达到培养目标,取得毕业资格和相应学位后,按协议办理入伍手续并任命为军队干部。
国防生在校期间,除参加军政训练等有关活动外,在管理上,与其他在校生相同,选培办将配合相关院系作好国防生的教育管理工作,并对国防生实行全程淘汰制度;在学业上,国防生与本专业同年入学的其他在校生的所有课程内容一致。
报考条件
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并达到招生高校在本地区的录取分数线;符合《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思想品德优良,志愿从事国防事业,毕业后服从组织分配;年龄在20周岁以下(截止当年8月31日);身体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报考程序
志愿报考国防生的考生,应在填报高考志愿时,按照本省国防生招生计划,填报招收国防生的普通高校及相关专业。目前,绝大多数省份国防生是提前批次录取,与军队院校同步进行。所以,报考国防生志愿时,应与报考军校志愿统一考虑。
录取办法
填报了国防生志愿,但不具备国防生录取条件或因计划限制未能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正常志愿的录取。
国防生招生计划原则上不再进行跨省调剂,若生源不足,由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配合招生高校在本省进行生源调剂,招生高校不得拒招符合录取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国防生录取时,由军队驻校选培办对投档考生电子档案中的政审、面试、体检登记表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由高校组织录取,录取分数线与本校其他学生基本相同。
签订协议
考生被录取为国防生后,高校将《国防奖学金协议书》(一式三份)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寄送学生本人。入学报到时,学生将本人及家长签名(盖章)的协议书递交驻校选培办,高校和驻校选培办组织复审复查。复审复查合格者,经军队有关部门批准后,正式确认其国防生资格。
国防生奖学金
国防生在校期间享受军队提供的国防奖学金。国防奖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学年5000元。国防奖学金标准根据高校学费不同和市场物价变化适时调整。
国防生在享受国防奖学金的同时,也可享受所在高校其他非义务性奖学金,但不得享受其他义务性奖学金。
复检
国防生新生入校后,高校和选培办将在15天内组织政治复审和身体复查,主要内容是政治思想表现、献身国防事业志向、身体状况及协议书签订等情况。复审复查合格者,由驻校选培办报军队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确认国防生资格,即可享受国防奖学金。不合格者,取消国防生资格,按高校有关规定处理。
训练和管理
1国防生在校学习期间,将按照军队的有关要求,接受并完成必要的军政教育训练。毕业时应具备军队干部的基本素质,在经过部队组织的短期培训后,能够较快适应岗位任职的需要。
2军政训练按总参谋部制定的训练大纲和教学计划实施,主要利用双休日、寒暑假进行,部分教学内容列入大学日常教学计划。训练内容主要是着眼适应部队现代化建设和高技术作战需要,进行军政基础知识和军官基本素质培训,突出军事技能训练、军人作风养成和军官气质培养。
3国防生的日常管理由大学负责,主要是日常生活管理以及思想、作风、纪律管理教育;军政训练期间的管理由“选培办”和大学共同负责;寒暑假集中培训期间的管理由部队承训单位负责。
[1] [2] 下一页